

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,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目标任务,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。据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显示,疾病是农村家庭致贫、返贫的首位因素。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,最近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;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,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具体措施和工作制度。如何推动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具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?
突出问题导向 健全政策体系
中央对湖南省2016年扶贫工作考核通报中,指出了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的两个问题:一是医疗救助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,因病致贫但得不到及时救助者依然存在;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已经基本覆盖,但严重慢性病贫困患者的门诊医疗负担仍然很重。今年5月31日,省委脱贫攻坚工作第八督查组对湘潭市进行反馈意见,要求加大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的支持力度。督查发现,50%以上的贫困户都是因病致贫。加大了对因病致贫贫因户的投入和帮扶力度,特别要加大对重大疾病、慢性疾病和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帮扶力度。研究制定了在村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政策,减轻贫困户负担。开展了村级医务人员技术培训,提高其诊疗水平和职业操守,引导患病贫困户就地就近诊疗。今年以来,市卫生计生、民政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、协同发力,相继研究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,顶层设计得到基本完善。尽快健全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,着力构建“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商业补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慈善救助”五重保障,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。
核查核准底数 实施精准救治
摸清贫困患者情况并实施信息化管理,是脱贫攻坚期内需要持续开展的一项基础性。只有摸清底子,才能有效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、慢病签约管理一批、重病兜底保障一批“三个一批”行动计划,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、精准到病。根据省健康扶贫工程“三个一批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,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补助主要实施“三提高、两补贴、一减免、一兜底”综合保障。即:“三提高”: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%;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%,且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%以上;提高医疗救助水平,对罹患食管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终末期肾病、儿童白血病(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)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(房间隔缺损、室间隔缺损)等9种大病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住院治疗患者,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保险报销后,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,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%、50%的比例救助。“两补贴”: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,财政给予50%以上的补贴,特困人口全额补贴;参加“扶贫特惠保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,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%的保费补贴。“一减免”:罹患9种大病者实际医疗费用,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,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%的减免。“一兜底”: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,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,实行政府兜底保障,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。我们充分利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,密切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摸清因病致贫返贫底数,加强部门间数据对接,进一步提升数据精准度,为分类救治提供精准对象。同时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返贫户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,确保贫困患者及时纳入健康扶贫范围,及时享受救治政策。
加强沟通协作 搞好政策衔接
国家和省已经明确要求,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,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服务,无需交纳住院押金,直接住院治疗。健康扶贫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千家万户,要实现贫困患者县内定点医疗机构“先诊疗后付费”和“一站式”结算,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,尽快实现健康扶贫有关政策的有效衔接,尽快实现有关部门数据的实时对接,尽快实现贫困人口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的自动识别。因此,各级扶贫部门主动与卫生计生、人社、民政和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加强协作,密切配合,确保尽快健全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机制。今年上半年,市民政局牵头制定出台了“扶贫特惠保”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工作实施方案。从当前实施的情况来看,效果很好、备受欢迎,能有效降低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或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。民政、扶贫部门和相关保险机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,积极探索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的有效对接途径,建立“一站式”理赔服务新模式,减少中间环节,方便贫因农户。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、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作用,让他们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贫困群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,对接乡村医生与贫困家庭开展签约服务,帮助建立贫困人口电子健康档案,以及实施公共卫生项目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、培养群众健康素养等工作,共同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。
注重典型引领 营造良好范围
各级扶贫部门、卫生计生部门广泛宣传健康扶贫的重大意义、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,准确解读有关政策,组织驻村干部、结对干部做好入户宣传,使健康扶贫政策更加深入人心,提高群众知晓率,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,并及时公开“三个一批”行动计划实施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。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要求,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探索创新,做出实效,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并转化为具体样本,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带动。扶贫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健康扶贫领域先进人物、先进事迹的评选表彰工作,积极向各大媒体推介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(作者单位湖南省湘潭市扶贫办)